北纳图纳:印尼利益的观点

1.简介

进入2020年,印尼立即被中国渔船驶入印度尼西亚北部纳图纳(North Natuna)专属经济区水域的消息震惊。该新闻同时控制了印度尼西亚大众媒体和社交媒体的讨论。但是,大众媒体报道和媒体公众谈话的叙述在公众中变得混乱,特别是当该领域的事实以及对海区(海上政权)执法的处理和规定的理解不广泛时了解。这导致了一场不健康的公开辩论,可能会引发SARA和仇外心理,并分裂了社区群体。因此,我们见证了在这方面完全驱逐外国船只,特别是中国船只的故事,来自印尼水域的鱼是最受关注的口号之一。在社交媒体上,自称是“民族主义者”的人与被贴上“中国循规蹈矩者”的人之间产生了噪音。处理此类问题,再加上舆论,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因素,使得政府及相关机构/部门的反应和处理更加谨慎,清晰和明智。磨

2.侵犯北纳图纳的中国渔船的时间顺序

中国渔船进入北纳图纳(North Natuna)印度尼西亚专属经济区区域的水域是事实。这是基于BAKAMLA RI和印尼海军的信息得出的,该信息指出,中国渔船于2019年12月10日左右开始在纳图纳附近的水域中被发现,并于2019年12月15日进入印尼大陆登陆区,并继续对其进行监视BAKAMLA RI的船只。但是随后发现许多里面的船舶关闭了他们的AIS(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知道了这一点,巴卡姆拉立即动员该船检查位置,并于12月19日在北纳图纳ZEEI会见了该船,并将其驱逐出境。即使我走了,中国渔船仍重新进入了印尼专属经济区,恰好是在2019年12月23日。根据BAKAMLA雷达数据,发现的中国船只数量仅为12艘,这一事实凸显了这一点。但是当在野外时,中国渔船有50多艘,并由两艘海岸警卫队和一艘PLA海军军舰护航。BAKAMLA随后动员了KM Tanjung Datuk船,并通过无线电联系要求这些船离开印度尼西亚水域。但他们断言他们在领海和捕鱼中而拒绝了这一要求。BAKAMLA随后动员了KM Tanjung Datuk船,并通过无线电联系要求这些船离开印度尼西亚水域。但他们断言他们在领海和捕鱼中而拒绝了这一要求。BAKAMLA随后动员了KM Tanjung Datuk船,并通过无线电联系要求这些船离开印度尼西亚水域。但他们断言他们在领海和捕鱼中而拒绝了这一要求。

3.印度尼西亚在北纳图纳的利益和执法困境

在进行讨论之前,重要的是要回顾专属经济区的规定和执法是如何基于国际和国内法的规定。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五章(第五章)第55条至第75条(UN.org)讨论了国际法中专属经济区的规定。印度尼西亚还根据有关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的1983年第5号法律,批准了该规定。根据这些规定,专属经济区基本上被视为国际海,我们在那里仅拥有主权,而不是领海那样的完全主权。在该法第4条第1款中,据解释,本法所指的印度尼西亚主权权利与印度尼西亚对区域海,努桑塔拉水域和印度尼西亚内陆水域拥有和行使的全部主权不相同或不能等同。同样,基于上述权利,在印度尼西亚专属经济区中受到威胁的制裁不同于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主权下的水域中受到威胁的制裁。基于国际法的其他权利是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对违反印度尼西亚有关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外国船只进行执法和热追捕的权利。基于上述权利,在印尼专属经济区中受到威胁的制裁与在印尼共和国主权下的水域中受到威胁的制裁不同。基于国际法的其他权利是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对违反印度尼西亚有关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外国船只进行执法和热追捕的权利。基于上述权利,在印尼专属经济区中受到威胁的制裁与在印尼共和国主权下的水域中受到威胁的制裁不同。基于国际法的其他权利是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对违反印度尼西亚有关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外国船只进行执法和热追捕的权利。

根据以上解释,我们的执法人员只有在违反适用的国际法(例如,渔业资源开发,数据收集,海上和海上宣传)的情况下,才能采取逮捕措施或根据适用法规采取其他行动。犯罪对方。因此,如果我们禁止外国渔船和其他渔船进入北纳图纳的印度尼西亚专属经济区水域,那是不对的。任何形式的船舶,只要不违反某些规定,都有权自由穿越或进入领海。因此,根据该规定,数据收集和违法行为的初步证据也是印尼海上执法人员必须掌握的主要关键。根据印尼海军和BAKAMLA RI的实地报道,

 

  1. 中国渔船由于在印度尼西亚北部纳图纳(North Natuna)专属经济区(EEZ)的水域开采渔业资源,中国鱼类受到侵犯。
  2. 海岸警卫队的船只和中国护卫舰的船只也被视为违反了规定,因为它们阻碍了印尼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
  3. 中国海岸警卫队舰队无视印度尼西亚的执法,这一事实证明,我们在该地区的执法人员的威慑力仍然不强,有待改善。

但是,即使根据有效的国际法和国内法的规定,包括中国在内的外国船舶的活动是合法和自由的,只要它不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禁止的某些活动即可。总体而言,印度尼西亚对中国船只在专属经济区或南中国海地区的每项活动的审慎态度,无论其是否进行非法活动,都必须继续受到高度重视。这尤其与中国的长期意图和利益以及中国在该地区的态度或活动的趋势有关。因此,引用Suwardi(1985)的观点,海上执法问题与海上主权执法问题是不能分开的。即使两个术语具有不同的含义,它们也是不可分割的。海上主权的执行包括海上执法,因此,维护主权的概念基本上比执法本身更广泛。与在陆地上发生的违反法律的行为不同,就合格的犯罪行为而言,海上违反法律的行为并非总是纯属违法。在海上,Lex Specialis适用。在许多情况下,确定是否发生侵权行为是基于对沿海国的国家利益是否受到损害的考虑。因此,维护主权的概念基本上比执法本身更广泛。与在陆地上发生的违反法律的行为不同,就合格的犯罪行为而言,海上违反法律的行为并非总是纯属违法。在海上,Lex Specialis适用。在很多情况下 确定是否发生侵权行为是基于对沿海国国家利益是否受到损害的考虑。因此,维护主权的概念基本上比执法本身更广泛。与在陆地上发生的违反法律的行为不同,就合格的犯罪行为而言,海上违反法律的行为并非总是纯属违法。在海上,Lex Specialis适用。在许多情况下,确定是否发生侵权行为是基于对沿海国的国家利益是否受到损害的考虑。与在陆地上发生的违反法律的行为不同,就合格的犯罪行为而言,海上违反法律的行为并非总是纯属违法。在海上,Lex Specialis适用。在许多情况下,确定是否发生侵权行为是基于对沿海国的国家利益是否受到损害的考虑。与在陆地上发生的违反法律的行为不同,就合格的犯罪行为而言,海上违反法律的行为并非总是纯属违法。在海上,Lex Specialis适用。在许多情况下,确定是否发生侵权行为是基于对沿海国的国家利益是否受到损害的考虑。

因此,必须从广义上理解海上执法的概念。这不仅是一个司法程序,旨在确保法律和社区秩序,而且同时在捍卫和保护国家领土内和/或海上的国家利益的背景下。对于印度尼西亚而言,海上执法主要是在实施群岛见解的背景下执行群岛原则,这体现了群岛的政治,社会,文化,经济和国防安全实体。这就是为什么执行1982年《海洋法公约》规定对印度尼西亚非常重要的原因。因为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成为国际放大器,并承认印度尼西亚是一个群岛,所以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以及对群岛的深入了解得到了承认。此外,以下是印度尼西亚在北纳图纳群岛和整个中国海的许多利益:

 

 

 

 

 

 

 

 

4.中国:长期利益和意图

如前所述,对于印尼而言,对中国船舶的任何形式的活动保持谨慎和警惕非常重要。这主要与中国在该地区乃至全球范围内的长期利益和意图有关。回顾中国的长期意图,我们将回到习近平在第十九届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上提出和提出的想法。新华社指出,习近平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包括一个核心思想和两个基本要点:(1)“中国梦”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思想;(2)两个基本点包括:(a)全面深化改革,(b)实施群众路线(Quarterdeck第12卷,3月)

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项工作来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中国,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 强调中国共产党的中心性
  • 强调为实现“民族复兴”为核心理念而进行的努力或奋斗
  • 思想,理论,道路和策略的综合性,重点是“中国方式”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这三个问题大体上描述了中国的长期意图或理想,以及中国如何实现这些目标或方法。首先,强调中共的中心性,意味着任何活动,无论是军事或民政活动,北京中央政府的活动或某些地区的地方当局,都是北京利益的全面扩展。

 

第二点“一带一路”倡议是一个非常宏大的愿景,是中国核心思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组建以来已有很长的历史。这一愿景也是中国恢复世界文明地位的未来或长期雄心。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在南中国海的主权区域,包括北纳图纳ZEEI地区的“也许”区域如下:(a)领土主张-历史渔场和所谓的九点划线;(b)第一阶段-中国的第一个岛链战略;(c)必须以任何方式受到保护;(d)无论如何(中国的方式)。

第三点,中国的方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对于上述术语的含义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当时流行和发生的学习和观察模式是确定的行为的一些示例(Quarterdeck May 2018. Pg.10):

  • 债务陷阱
  • 通过中国的房地产业务或基础设施场所或其他国家的项目,扩大准领土和中国人的海外复兴;唐人街和华侨等
  • 锋利的力量:“招募”或“影响”媒体,学术界,海外华人安置或社区以及其他国家的公职人员,政治人物或官僚。

“灰色地带”是赋予战争与和平之间状态的术语,在没有与其他国家发生冲突的前提下,没有理由进行军事干预。通过使用该策略,一个国家可以在军事力量的掩护下部署军事力量,并结合心理,司法和通讯策略,将无争议的地区变成有争议的地区。

在进行战略讨论之前,先对灰色区域操作的含义进行一些解释。灰区行动(或混合行动)在本质上可以理解为涉及军事力量以外的元素,具有颠覆性并利用空白空间(例如在法律上)实现其目标,挑衅性和非致命性的行动。),但他们无法做出“敌意或对象”,他们有理由做出坚定的回应,战争般的回应或引发公开战争。在这种情况下,海上灰区战役或行动通常总是涉及对某些地理特征或水域的主权和主权要求。但是在海洋环境中进行的灰区活动可能有别有用心的原因。

首先,它(中国)改变了商业船和渔船并使之军事化。中国拥有一支庞大的现代化海上监视和渔业执法船队。卫星图像显示,中国曾向越南南沙群岛的苏比礁和美济礁发送过200至300艘渔船(Huyan,Anh.2019)。

中国是不仅在南中国海而且在东中国海及其他地区已显着实施这一灰区战略的国家之一。捕鱼船队的军事化(海上民兵)就是其中之一。

 

5.讨论:印度尼西亚,地缘政治和印度太平洋地区的利益

因此,通过对以上几点的讨论,执法人员,决策者,政治官员和公众都需要强调和理解这一点。关于昨天的中国和纳图纳北部的问题,我们在南中国海必须面对的持续趋势是海军战役与海上灰色地带行动。这种形势的趋势要求在各个领域作出微妙的反应,并进行充分的计算,以印度尼西亚的国家利益的优先利益为参照。汲取了涉及中国和南海其他国家的各种事件(包括直接涉及印度尼西亚的事件)的教训,我们意识到,专属经济区执法人员存在局限性,正如我们在前面提到的那样,当我们在那儿面对中国时,海军和BAKAMLA都是如此。即使我们清楚了解中国在这些水域中的意图和战略利益(灰色地带行动),执法人员也无法在纳图纳ZEE水域中将渔船和海岸警卫队从中国驱逐出境,但只能在船舶被捕时-该船是真实的,或涉嫌例如盗鱼,必须附有初步证据。因此,从战略角度转向期权是一种出路。即便如此,处于这一战略水平的期权选民肯定将需要进行更仔细的计算,全面而全面的评估,以便能够做出最有效和精心安排的应对措施。

更好地了解世界的动态和地缘政治也是印尼决策者和政府官员必须始终掌握的一个关键。在南中国海的更大范围内,东南亚和印度太平洋地区是印度尼西亚的两个直接地缘政治(和外交政策)圈子。再一次,如果我们查看该地区的世界地图,就会发现这两个地区主要是海洋(海洋领域)。因此,所使用的思维方式也必须是海上的-不再是陆地思维方式。该地区还是世界上最具活力的地区,继续经历地缘政治和地缘战略转变。

印度太平洋地区的两个主要参与者再次是中国和美国。简单地说,以下是两个主要国家的主要利益(请注意图片):

 

 

6.结束语和建议

海上执法,尤其是北纳图纳北部的专属经济区,对印度尼西亚非常重要。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绝不能忘记,最终,海上执法不会独立存在,也不能与保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分开。因此,禁止中国船只完全进入或进入印尼水域(EEZ)是错误的。但是印度尼西亚也必须仍然谨慎,并继续关注那里的任何活动,特别是有关中国进行的所谓“海上灰色地带行动”。由于这一趋势,中国似乎将继续在南中国海以及其他地区使用,

印度尼西亚自2016年以来采取的坚决果断的措施可以说是对整个南中国海事件潜在可能性的缓解。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鉴于上述中国的长期理想(“一带一路”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将放弃对该地区的主权,南海地区是中国利益的第一个“阶段”。由于印尼海上执法能力有限,在本例中是北纳图纳的ZEEI,当中国想要重新实施其执法行动时,执法人员和印尼渔民可能继续成为“海上灰色地带行动或骚扰”的对象。那里的利益-直到2020年1月一直重复到今天。

中国在南中国海可能或可能做出的相关发展是(Goldrick,James.2018.p.25):

  1. 宣布对南中国海(天然或人工岛)的主张
  2. 在无人岛上参与或包容民间团体,以加强对LCS的要求
  3. 加大“假渔民”或海上民兵行动的强度
  4. 纵观中国对“法律”的态度,它表明国内执法和港口管制机制可以用作灰色地带技术,既专门针对某些悬挂国旗的船只,又针对与该国进行贸易交易的任何商船。
  5. 干扰甚至干扰海底的光缆也可能是灰色地带作业中的工具或方法之一,中国也对印度尼西亚在北纳图纳的执法船的通信流进行了处理。

然后,面对中国可能出现的海上灰色地带行动,印度尼西亚可以选择或采取何种应对措施(包括政策应对措施)?印尼的“积极主动”外交政策或政治无疑为印尼可以在战略层面采取的应对方案或政策提供了空间和限制。因此,对于印度尼西亚在北纳图纳与中国打交道时可以选择的每项决定和对策,至关重要的是精确的方法和计算至关重要。我们必须聪明地在两个/许多珊瑚之间穿行。以下是国家在处理灰色地带行动时可以执行的几项政策建议(Goldrick,James.2018.P.26-28):

  1. 政策:确保了解灰色地带活动的全部内容
  2. 政策:对灰色地带活动做出答复,采取坚决和公开的对策,充分了解风险
  3. 政策:维持海上海上安全部队的能力,使其能够有效地与灰色地带相匹配,而无需立即诉诸军事资产
  4. 政策:确保妥善协调军民海上安全能力,以便在升级时采取渐进的应对措施
  5. 政策:确保对国际海事法律的全球趋势有正式的认识,并在国家应对时采取敏捷措施
  6. 政策:各级指挥官必须充分了解国家意图,并有权在困难和模棱两可的范围内使用他们的同修,并需要能够使他们完成任务的交战规则或ROE。

最终面对北纳图纳海的中国问题,不仅是海上执法问题。而且,对于任何国家来说,应对海域的灰色地带行动绝非易事。即使这样,协调一致且果断的应对措施也可以带来这种情况,以便可以对其进行控制,同时,表明我们在各个级别(运营,战略,法律,机构等)的准备程度都可以使“敌人”成为敌人。再考虑采取行动。加强和增强印尼执法人员的能力(在本例中为印尼海军和BAKAMLA)是最关键的要点之一,尤其是要避免对我们的执法人员或北部渔民造成骚扰或“违规行为” Natuna由中国。当然,众所周知,实现“理想”状态和能力将需要时间和资源,而这些时间和资源不会立即到来。但是正因为如此,我们在处理他们的业务时也必须更加聪明。因此,与现在一样,同样的反应并不能总是对中方产生相同的威慑作用。

为什么我们首先需要一项策略?克劳塞维茨给了我们答案。该策略是对有限资源无法实现的现实的必要回应。任何实体,无论大小,都没有无限的资源。因此,战略就是要选择如何集中有限的资源来获得竞争优势。

通过组合方法或使用我们拥有的其他影响力工具(外交手段除外)-解决方案在运营和战略层面都可以。信息流的有效管理以及本地和全球叙事的主导地位,也是应对“敌人”的灰区行动所造成的模棱两可情况(尤其是在当今的ITE时代)时非常有用的关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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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罗伯特·曼金丹。2019.“南中国海冲突:印度尼西亚的观点”。PPT

戈德里克,詹姆斯。2018年。“灰色地带行动和海域”。澳大利亚战略政策研究所杂志。

Suwardi1985。“印度尼西亚专属经济区海上执法”。

https://www.cnnindonesia.com/international/20200103124754-106-462119/kronologi-kapal-nelayan-china-terobos-perairan-near-natuna

https://vovworld.vn/zh-CN/current-affairs/chinas-grey-zone-tactic-in-east-sea-803058.vov

https://www.un.org/Depts/los/convention_agreements/texts/unclos/part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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